问题 | 法院不予执行怎么办,我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 |
释义 | 申请法院执行后,对方不执行的,人民法院会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书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被执行人愿意执行的,应当给予一定的时间让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不愿意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对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1、申请一方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5、采取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尊敬的律师先生,法院判决得不到赔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强制执行,该怎么办? 法院判决后不执行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维权: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您好,被强制执行人,被强制执行一次,申请人第二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后撤销!终身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可以的,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怎么办? 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重新对该纠纷达成仲裁协议,再依法去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递交起诉状和能证明自己的主张的证据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七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院强制执行,对方还是拒绝执行怎么办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以自行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来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