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口商品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一、出口商品需要什么条件 在针对进出口权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04年修订)》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只要在中国境内从事自营或代理进出口的企业,均需办理完进出口权后,方可正常开展对外贸易活动。 (一)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外贸流通企业成立时间一年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规定办理工商年检并通过年检。 (二)注册资本(金)外贸流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生产企业不低于200万人民币(生产企业可视情况放宽条件)。 二、给企业办理进出口需要哪些手续 (一)备案登记程序 1、希望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和个人,应保证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业务。 2、对外贸易经营者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资料。 4、对外贸易经营者于提交上述书面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领取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并企业法人签字、盖章。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个工作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 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1、到海关注册登记,进入海关系统,取得海关进出口代码,以备进出口报关时调用。 2、外经贸厅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取得进出口资质。 3、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取得检疫备案代码。 4、电子口岸备案办理IC卡审批,将海关、检疫、外管局和国税等几个部门的数据联网,进口付汇及出口申请核销单、收汇和退税时所用。 5、到省外汇管理局取得外汇帐户开立许可,并出口备案。 6、到省国税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 (三)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按国家规定办理税务年检并通过年检。 (四)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修正):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统一的认证制度,对有关的进出口商品实施认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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