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平均工资标准

法律援助

    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5114元,与的41501元相比,增加了3613元,增长8.7%。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239元,比上年增加3707元,增长8.7%。扣除物价因素,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6.9%。
    分设区市看,全省有5个市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分别是廊坊55592元、秦皇岛50451元、唐山50344元、石家庄(含辛集市)47467元、沧州45751元。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排在第6位到第11位的分别是承德43309元、保定(含定州市)41734元、衡水40474元、张家口40158元、邢台39950元、邯郸39707元。
    定州市和辛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分别为38424元和37600元
    平均工资一般并不包含五险一金。平均工资是指用人单位的全体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是报告期内单位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内全部职工的人数。而工资总额不包括五险一金在内,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不同于每一个人的具体工资水平。
    平均工资怎么算
    平均工资=(前12个月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加班加点工资)/12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