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案子同一个罪名怎么判

法律援助

    两次案子同一个罪名怎么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1、两次案子同一个罪名,如果构成累犯的话,可能会从重处罚,不得假释,不得缓刑;
    2、如果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也构成再犯,再次犯罪可能会考虑到主观恶性,会从重处罚。
    刑事案件不可以追究两次刑事责任。
    1、依据是《刑法》原理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这个原则最早由行政法领域中所采用;
    2、后来引入《刑法》中,但这个原则指的是法院对一个案件事实进行过判罚之后,不得再以其他罪名再次处罚;
    3、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发现漏罪,只要没有过追诉时效,也是要处罚的。
    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综上所述,同一种罪犯两次如果构成累犯的话可能会从重处罚,不得假释,不得缓刑。如果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也构成再犯,再次犯罪可能会考虑到主观恶性,会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