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
释义 | 双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抗辩权的意义。 简短概括:双务合同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和承揽合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先履行和不安抗辩权。抗辩权在一定期限内中止履行债务,保护债权人并促使对方履行债务。抗辩权是债权保障的法律制度,具有积极的作用。 字数:99字 法律分析 一、双务合同包括哪些 1、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典型的双务合同,其法律特征为: (1)卖方须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归买方; (2)买方须向卖方支付相应的价款; (3)买卖合同为诺成性双务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也是双务合同的一种,其法律特征为: (1)出租人须将财产交付承租人使用,但不转移所有权,这一点是与买卖合同的根本区别; (2)承租人须向出租人交付租金; (3)承租人于租赁关系终止后须将原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 (4)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 (5)租赁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诚合同。 3、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人接受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负约定的报酬的协议。 二、双务合同的抗辩权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 1、同时履行抗辩权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主体是任何一方当事人。行使的条件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双方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对方有能力履行债务;对方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 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意义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合同效力的表现。它们的行使,只是在一定期限内中止履行债务,并不消灭债的履行效力。产生抗辩权的原因消失后,债务人仍应履行其债务。所以,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为一时的抗辩权、延缓的抗辩权。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对于抗辩权人是一种保护手段,免去自己履行后得不到对方履行的风险;使对方当事人产生及时履行、提供担保等压力,所以它们是债权保障的法律制度。就其防患于未然这点来讲,作用较违约责任还积极,比债的担保亦不逊色。 结语 双务合同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和承揽合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在同一合同中互负债务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同时履行债务。先履行抗辩权指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可以拒绝对方履行要求。不安抗辩权指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可以中止履行,若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履行能力等情况。这些抗辩权在合同履行中起到保护债权人的作用,确保合同效力。它们是债权保障的法律制度,具有积极的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及公众活动的安全评价,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和公众活动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六章 健康促进 第七十五条 国家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完善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和支持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 国家鼓励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 (一)参加规范化培训、进修、对口支援、会诊、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慈善或者其他公益性医疗、义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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