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您好!根据刑法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因此,如果甲先从学校拿出10万元,迫使对方放弃6万元的,应当认定为索贿方式的受贿罪;如果甲与乙说好只支付6万元,之后甲从学校拿出4万元的,应当认定为贪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