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愿放弃抚养费是否意味着放弃起诉权利? |
释义 | 自愿放弃抚养费不影响起诉权。离婚后,双方可协商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协议不成可诉诸法院。子女有权提出超过协议数额的合理要求。支持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形包括:一方患病无力抚养、虐待子女或对其有不利影响、子女愿意改变抚养方、其他正当理由。 法律分析 如果自愿放弃了抚养费,仍然有权利起诉对方。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 2、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如果您自愿放弃了抚养费,仍然有权利起诉对方。建议您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或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符合一定情形的应予支持,如因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以及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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