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遗失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遗失的办理程序如下:首先,进行挂失处理;然后,向相关部门提交挂失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旦挂失申请被批准,执业资格证将失效,需要尽快补办新证。受理、初审的主体是区(县)住建委,复审的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制证制章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负责。二建证即二级建造师证书,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 法律分析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遗失的办理程序如下: 1. 首先,您需要及时进行挂失处理。 2. 接下来,您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挂失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一旦您的挂失申请被批准,您的执业资格证将失效,您需要尽快补办新证。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三)制证制章: 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二、什么是二建执业证 二建证即二级建造师证书。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拓展延伸 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遗失后,应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补办。具体来说,应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补办手续。同时,还需提交遗失的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彩色照片1张。补办费用应按照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结语 办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遗失的程序需要注意及时挂失、提交挂失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制证制章的过程。其中,主体是区(县)住建委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办理完成后,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将转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法律依据 注册建筑师条例(2019-04-23)\t第十八条\t已取得注册建筑师证书的人员,除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册的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建筑师证书: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因在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 (四)自行停止注册建筑师业务满2年的。 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对撤销注册、收回注册建筑师证书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收回注册建筑师证书的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注册建筑师条例(2019-04-23)\t第十九条\t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注册。 注册建筑师条例(2019-04-23)\t第十五条\t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名单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二级注册建筑师名单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有关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的注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通知有关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建筑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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