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欠款直接起诉的依据 |
释义 | 一、劳务欠款直接起诉的需要哪些依据 1、劳务欠款直接起诉的需要的依据有: (1)当事人与对方的身份证明; (2)存在劳务关系的证据,例如劳务合同; (3)以及能证明对方拖欠劳务费的证据,例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二、哪些情况下劳务欠款纠纷可以起诉 劳务欠款纠纷可以起诉的范围: 1、用人单位未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未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的情况;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其他必备条款、未交付劳动合同文本、未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情况; 4、用人单位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未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的情况; 5、用人单位未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和未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未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7、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未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8、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督检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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