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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债务的约定应该如何处理
释义
    夫妻一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双方都有义务偿还。债权人有权,向夫妻双方中的任一方或者双方,主张债权。但协议约定,不偿还债务的一方还债以后,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偿。离婚协议中,对债权债务约定受法律保护,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至于如何分配,这属于双方合意的部分,法律没办法进行明确干涉。但无论如何约定,均不能对抗第三人,即债权人有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也可以向夫或者妻任意一方,主张清偿债务。清偿债务的一方,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后,可以向另一方追偿。法律依据如下: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民政局是否提供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写。民政局也有提供范本,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
    在民政局离婚协议不履行怎么办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后,离婚协议生效,如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那另一方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履行。法院判决后一方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协议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对于离婚、孩子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达成一致形成的书面协议。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2、夫妻双方同意离婚;3、孩子的抚养权归哪一方,另一方承担多少抚养费,如何支付抚养费,如何实行探视权;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如何配合完成登记过户手续;5、夫妻债务如何承担;6、户口如需要办理迁移,需要如何配合办理;7、隐匿财产及违约责任;8、双方协议的其他事项。夫妻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后,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才发生法律效力。
    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都需要哪些材料?
    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1条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
    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可以在异地民政局补办离婚协议吗?
    在我国离婚证丢失,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补领,不能异地补办,补领时需提交相关材料,补办的时间一般为1-3个工作日。
    我国内地居民补办离婚证需要准备的证件:
    1、户口簿;
    2、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
    3、《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怎么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如何协议离婚
    《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因为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协议离婚的程序具体为: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该内容由 吴友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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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3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