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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执行款签字了多少时间可以拿到?
释义
    法院执行款签字了,可以当场咨询法院多久可以拿到,一般来说30天以内会到账。因为划扣的执行款是从被执行人开户银行直接划扣到当地的财政局对公账号的,而一般情况下基层人民法院法院是每月的一号合当地财政局对公账号进行对账,所以双方在对账完毕之后需要到下个月的一号之后才可以把执行款汇到执行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一、法院领执行款的流程如下:
    1、先找到负责案子的执行法官,会给一张领取执行款的单据,法官在上面签字;
    2、拿着单据到法院财务室,财务室工作人员会给一张现金支票,签字即可。执行单据交还给执行法官;
    3、当事人凭支票到银行取现。
    二、强制执行的收费标准:
    1、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
    2、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 综上所诉,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立案申请后,根据执行文件和执行申请,向被执行人强制执行、需交加执行申请人的款项。
    三、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第十条 执行人员应当在收到财务部门执行款到账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行款的核算、执行费用的结算、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和执行款发放等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执行局局长或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可以延缓发放:
    (一)需要进行案款分配的;
    (二)申请执行人因另案诉讼、执行或涉嫌犯罪等原因导致执行款被保全或冻结的;
    (三)申请执行人经通知未领取的;
    (四)案件被依法中止或者暂缓执行的;
    (五)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延缓发放执行款的。 上述情形消失后,执行人员应当在十日内完成执行款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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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9: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