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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问法律规定的劳动证明怎么开?
释义
    劳动证明具体内容如下:1、首先需要写明劳动者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部门、职位以及工龄等等。2、写明特此证明,并说明证明效力;3、最后写清用人单位名称并盖章,注明日期。
    法律分析
    劳动证明由用人单位开具。
    具体内容如下:
    1、首先需要写明劳动者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部门、职位以及工龄等等。
    2、写明特此证明,并说明证明效力;
    3、最后写清用人单位名称并盖章,注明日期。
    公司开劳动关系证明可以提供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可以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职工花名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作为证据。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动证明怎么开的相关内容,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干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该内容由 倪爱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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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6:3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