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
释义 |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房屋所有权的自住性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重度残疾,并已经与单位解除了或者终止了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者赴港、澳、台地区来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性住房的贷款本息的; 6、租住的住房月房租已经超出家庭每月工资收入的15%; 7、进城来务工人员已经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方式有哪些 1、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2、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3、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相关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 1、公积金提取审核因个人情况不一样,提取的时间会有不同。一个月至2个月都是有的。原则上是在你办理完公积金提取手续后三个工作日打到你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内,一般第二天就到账了。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但加上不同的地方办事效率有差异,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银行会直接汇款到个人账户。 2、可以半年支取一次。必须上次支取的租房合同写的日期是半年或者到期了。 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程序: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证明);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办理提取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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