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中存在哪些风险 |
释义 | 买房可能会遇到的风险: 1、房屋质量差; 2、面积变动; 3、规划变更; 4、虚假广告宣传; 5、定金; 6、产权; 7、延期交房。 一、什么情况下买房人能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情形大致有以下几种: 1、延迟交房。 2、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未经买受人同意随意变更设计。 4、房屋无法拿到不动产权证。 5、房屋不能贷款。 6、实测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超过3%。 7、房屋质量不合格。 8、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 9、房屋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使用。 10、开发商将房屋进行了抵押。 二、哪些情况是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 以下情况是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 1、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 2、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 3、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 4、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5、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6、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三、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方式是怎样的 以下方式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的。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8、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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