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被告应如何答辩 |
释义 |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应就原告的诉讼请求,其列明的事实和理由等事项来进行答辩,依法提出本行政机关的主张,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并且依法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来证明。 一、起诉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3、被告向法院提交答辩状、证据材料;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二、起诉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起诉状;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综上所述,法院判不赡养父母的方法有法院会依据当事人的请求结合事实和证据进行判决,老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儿女履行赡养义务的,需要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对于自己的主张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在事实和证据的支撑下,法院一般会判决子女承担相应赡养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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