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认为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区别主要有: 1、成立形式:前者为非公司制的“企业”,后者为“公司”; 2、对外承担 民事责任 上:前者为以投资人的个人财产对企业 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后者为以其投资额承担有限责任(除外情形: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与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时,投资人也要对 公司债务 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税收方面,前者缴纳 个人所得税 ,后者缴纳企业所得税。 4、适用法律方面:前者为《 个人独资企业法 》,后者适用《 公司法 》及相关配套 法规 ; 5、信用方面:前者信用度要高于后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九条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