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怎么签订租房合同 |
释义 | 租赁合同中应包含“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通知承租人导致承租人丧失优先购买权的,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的条款,以保护承租人的权益。出租人在出租期内出卖房屋给近亲属无需通知承租人,否则需提前通知并给予15天购买权。对于购买已出租房屋的买受人,应要求出卖人提供承租人放弃购买的书面声明,或在合同中约定分期支付款项,以避免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法律分析 1、作为房屋承租人,在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将“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通知承租人导致承租人丧失优先购买权的,应当承担一定数额违约金,并赔偿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包括预期可得利益)”条款写入租赁合同的条款中,以便日后发生出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时,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出租人的违约责任。对于出租人履行了通知义务的,应当在15日内明确表示是否购买,否则,也将有可能丧失优先购买权。 2、作为房屋出租人,应当知道,法律规定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将房屋出卖给房屋共有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的,无须通知承租人就可以直接进行转让;如果是出卖给上述人员以外的人,则应当在出卖前将出卖时间及价格书面通知承租人,如果承租人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则可以将该房屋出卖给其他人。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把握好违约条款,以避免在违反合同约定出卖房屋时承担巨额的违约金。 3、作为购买已经出租房屋的买受人,最好要求出卖人提供承租人放弃购买愿意的书面声明,如果无法获知该房屋是否出租,则在合同上约定,先支付部分购房定金,待房屋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支付余款,否则很可能会付了钱但却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结语 租房、出租房、买卖房屋都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作为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出租人出卖房屋未通知承租人导致丧失优先购买权的违约责任。作为出租人,应了解法律规定,对近亲属和非近亲属的出售有不同的通知义务,同时应谨慎约定违约条款。购买已出租房屋的买受人,应要求出卖人提供承租人放弃购买的书面声明,或采取分期支付方式确保产权安全。以上是对相关法律要求的简要总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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