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依照规定,员工被迫辞退,如何维权? |
释义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确定。劳动者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不满一年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按半个月支付。同时,文章还列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双方协商解除、职工患病或负伤、合同无法履行等,这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则无需补偿。 法律分析 一、根据规定强行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1、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金;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支付。 2、【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1、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根据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3、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签订成功之后,是不能够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是不需要补偿的。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的补偿金标准有所不同。一年以上的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支付。同时,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三倍的,补偿金标准按照三倍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根据具体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和方式也会影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