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高利贷贷款利率差划分为24%和36%的“两线三区”:1、贷款年利率在24%及以下范围的属于合法借贷,并且受到法律保护。2、贷款年利率处于24%至36%之间的属于自然债务区。只要借贷双方进行协商,便可以进行收取。贷款人收了这部分利息之后,借款人是没有权利要求返还的。而假如借款人不愿意给,贷款人也无法强行进行收取。3、贷款年利率若超过36%便不受法律保护,即属于高利贷的范畴。如果借款人已支付,且其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以一万元的借款为例来说明,处于以上三种情况时,分别有以下结果:1、一万元借款,一年利息没有超过2400元,应该归还借款人本金和利息;2、一万元借款,一年利息超过了2400元,但是超过的部分没有达到3600元,法律不会保护也不会支持,需要自行解决;3、一万元借款,一年利息超过了3600元,超过部分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追回。由此可见,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年利率是否超过24%为标准,而是年利率超过36%的借贷都属于高利贷。如果高利贷的放贷方强行向借贷方讨要超出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的利息,将会触犯刑法,法律有如下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