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法律规定的离婚上诉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离婚诉讼大致流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离婚流程怎么走 离婚程序,是指配偶间解除婚姻关系,所必须履行的法律手续。在中国主要有两种程序: 1、行政程序。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査明双方是否确实自愿、对子女和财产、离婚后生活问题是否有适当处理后,依法准予或不准予登记。准予登记时,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2、诉讼程序。即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协议离婚;调解无效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协议离婚流程怎么走 协议离婚是男女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夫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在我国离婚登记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因此,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办理离婚登记时需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之规定,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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