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冷食类食品,指一般无需再加热,在常温或者低温状态下即可食用的食品,含熟食卤味、生食瓜果蔬菜、腌菜等。热食类食品,指食品原料经粗加工、切配并经过蒸、煮、烹、煎、炒、烤、炸等烹饪工艺制作,在一定热度状态下食用的即食食品,含火锅和烧烤等烹饪方式加工而成的食品等。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过程中若填写的食品经营项目类别无法明确,或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或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类别均需要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申请审批,只有审批通过并做好标注后方可以该类别通过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申请审核。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五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衍生问题: 食品经营项目不包括哪一类 食品经营项目不包括生物制品(除疫苗)。市面上常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大致可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10大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