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年多未签订劳动合同 |
释义 | 工作一年以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在法律上已经推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已经经过一年以上,故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经过,劳动者不能再主张双倍工资。 一、未续订劳动合同情形下双倍工资该如何主张?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存在两种情形,第一种是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在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另一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情形。 在第一种情形下,不同地区所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的双倍工资差额存在着差异。如北京地区,则劳动者有权主张自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起至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的双倍工资,但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在第二种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的情况下,即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未签订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首先,劳动者本身同意并积极与用人单位签合同,但是单位拒绝签订,像这样未签合同的责任不在劳动者,那么讨要双倍工资理所当然; 换句话说,签订劳动合同有一个月的过渡期,只要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都视作合法行为。 二、公司未与死亡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看死亡的原因。如劳动者正常死亡,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因果关系,用人单位不用为劳动者的正常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劳动者入职不到两年,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其可以主张入职第2个月到第12个月的双倍工资。 三、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一)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即丧失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员工的权利。 倘若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员工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无效,也就不能以这一条为由辞退员工,带来的用工风险显而易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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