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投资者职责的公司和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2、外商投资公司;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其他公司应当由其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