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损失确认条件 |
释义 | 贷款风险的过程实质上是银行对贷款预期损失的认定过程,也是对贷款实际价值的评估过程,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对贷款预期损失的抵补。 一、什么是违规放贷? 违法发放贷款罪简单定义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所谓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指违反《商业银行法》、《民法典》、《贷款通则》、《贷款证管理办法》、《信贷资金管理办法》等等一切法律或行政法规有关信贷管理的规定。如依法应对借款人是否符合有关贷款的条件进行审查而不审查;依法应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安全性、合法性、盈利性进行调查、评估却不调查、评估;依法应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而不签订合同;对借款人是否符合条件虽然进行了审查,但在审查中是否马马虎虎、应付从事,不作认真、细致、全面、深入的审查就作出合格的决定;明知申请借款人不符合条件,但为了向其发放贷款,而向有关批准贷款的领导谎报情节或隐瞒真相;明知借款人不符合条件,但由于人情关系或接受了借款人贿赂及某种利益,利用自己的职权擅自向其发放贷款;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上下限的规定,擅自提高贷款利率而放松其他条件发放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利用手中职权指使或亲自就一些重要条款如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不予以明确;超越自己的职权,擅自批准发放贷款等等。 二、房贷面前拒绝后果严重吗 银行面签是银行为了降低贷款风险,当面核实借款人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的程序。如果在面签过程中,银行发现借款人所提交的材料记载的情况与事实不符,或者发现借款人不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则有可能会被银行拒绝贷款的申请。所以房贷面签一旦被银行拒绝,你的贷款申请可能无法获得银行审批通过。 三、公司违法发放贷款罪中损失如何追缴 违法发放贷款罪中损失,直接向借贷者追偿。意思就是借贷人还贷义务并不受到违法发放贷款的影响。违法发放贷款罪造成损失的认定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由于行为人非法发放贷款的行为,致使贷款全部或者部分不能收回的情况。违法发放贷款罪损失的计算标准应当是采取一切合法手续都无法在立案之前收回的贷款,这样的才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中的直接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条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条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第七条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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