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江苏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释义
    一、申请资格确认
    1、就业之日起18个月内,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网,填写并打印《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资格申请审批表》,本人签字确认。
    2、持以下材料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确认学费补偿资格(有关复印件须按顺序附在申请表背后,原件备验):
    (1)劳动(聘用)合同(任命或选派文件)复印件;
    (2)本人最终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4)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就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6)就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毕业生在读期间学费收据或《高等学校毕业生实际缴纳学费证明》原件;
    (8)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积极配合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电话或上门核查,审核通过后妥善保存《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受理通知书》,资格申请表原件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集中保存。
    二、申请资金拨付
    每年6月底之前,在苏北基层单位连续就业期满36个月的学费补偿对象(7—12月份期满的在下年申请),按以下程序申请学费补偿资金拨付。
    1、凭资格申请表登记编号和居民身份证号,登陆江苏省学生资助网,填写并打印《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资金拨付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
    2、携带以下材料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办理学费补偿资金拨付手续(按顺序附在拨付申请表背面,有关复印件应提供原件备验):
    (1)《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受理通知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工资银行账户发放记录复印件;
    (4)就业单位为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连续就业36个月期间)原件;
    (5)基层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6)用于接受学费补偿资金的本人工商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7)就业单位变动的还需提交就业变动审批表。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3:4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