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租合同未到期押金可以要回来吗 |
释义 | 房租合同未到期押金是否可以退还,应当视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而定。如果不存在违约行为,双方协商后同意解除合同,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押金。如果存在违约行为,可能无法退还押金。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一、违约合同怎么处理呢 合同当事人违约的,按照合同有关违约条款处理违约纠纷;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双方也可以协商处理。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怎么要求一方继续履行合同 要求一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方式有: 1、通过协商的方式; 2、通过请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方式; 3、通过起诉或者仲裁的方式。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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