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传票送达方式有短信吗 |
释义 | 不会,短信无法确认法院信息被有效送达。 人民法院送达传票有正式送达程序,送达传票首要方式是当事人当面签收、电话通知不是送达方式。 法院会通过什么方式送达传票 法律规定的传票送达方式有很多种,常见的有:电话送达、司法快递送达、上门送达、公告送达。 当然,法院在第一次发送传票给被告时,通常会先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书面传票。 1、接到真的电话传票该怎么办 接到法院电话通知,在分辨真假的情况下,当事人应该记下法官或书记员姓名、电话、法院内具体领取传票的地点,并确认具体的领取时间等。 如法官通知领取传票的时间不太方便,可以根据自己时间同法官协商调整领取时间。 2、接到电话通知不理睬是什么后果? 法院如果电话通知不到被告,或者虽然通知到了但被告不来领取,法院会通过司法快递送达传票、或者上门送达传票等方式送达。 按法律规定在传票未合法送达前,案件不能审理。有人说了,那我是不是可以躲出去不领取传票,让法院没法审理?以杨律师的观点来看,被告没必要因此故意不配合、给传票送达设置障碍。 因为按上述方式仍无法送达的,法院是可能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公告期到达后,无论被告是否实际收取传票,法院都可以缺席审理判决了。拒绝领取传票最多能起到拖延一定时间的作用,没有特别理由意义不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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