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对方财产者,在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拓展延伸 夫妻离婚时财产的公平分配原则及实践指导 夫妻离婚时财产的公平分配原则及实践指导是确保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中获得公正待遇的重要依据。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公平分配原则要求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来源、贡献等因素进行评估,并在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进行具体划分。实践中,应充分考虑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抚养权、婚姻期间的财产管理情况等因素,确保分配结果合理公正。为实践指导,离婚双方应积极提供相关财产证据,与律师沟通协商,寻求专业意见,并遵守法律程序。在离婚过程中,公平分配原则的遵循将有助于维护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结语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公平原则是确保双方获得公正待遇的重要依据。根据我国婚姻法和司法解释,应综合考虑财产性质、来源、贡献等因素进行评估,并在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具体划分。双方应提供相关证据,与律师协商,遵守法律程序。公平分配原则的遵循将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