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抱养的孩子户口本上写的什么 |
释义 | 领养孩子一般不会在户口本上显示,若户口本上注明的是养子,可以申请更改。领养的关系一般体现在领养证《收养登记证》上。 一、结婚了户口本还是未婚有影响吗 没有影响的。户口本上是未婚,登记结婚后如果不去派出所更改合户,是不会有改动的。领结婚证的时候,不需要在户口本上改动,结婚证是在民政局领的,户口的更改要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办理处更改。去民政局登记后需要去派出所户籍室合户,合户后户口本上就会有显示。 二、送养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领养孩子的需要手续有:《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以及收养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收养人申请书,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并填写《申请迁入户口调查情况登记表》,然后携带以上所有证明资料到辖区派出所申请落户。 三、收养证丢失怎么办理离婚证 民政部曾颁布《收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了当事人遗失、损毁收养登记证的情况下,可以向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具体程序如下:首先,需要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如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因故不能到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收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请人还应该持有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查档证明。如果收养登记档案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收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父母子女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委员会、居委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当事人收养状况的证明都可以作为当事人收养状况证明使用。若夫妻双方作为共同收养人,其在离婚后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收养关系依旧存在,换句话说,共同收养人即便是离婚了,需要补办收养证的,同样需要双方共同到场。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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