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在婚后无特殊协定时,婚姻期间获得的工资视为共同财产,需分割;有特殊协定则根据协定决定是否分割。婚前获得的工资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不需分割。 法律分析 如果工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但夫妻对婚后财产归属没有特别约定,则应该对财产进行分割。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对婚后财产归属有特别约定,则应根据约定决定是否分割工资。如果工资是在婚前获得的,则不应进行分割,因为这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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