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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筑工程验收程序有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验收程序如下:
    1、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监理监理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制定验收计划;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通知负责监督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验收时间、地点和验收组名单;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施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协商提出解决方案,并在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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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1: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