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复婚时,之前的财产是否仍属于婚前财产? |
释义 | 离婚后复婚的财产仍属于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处理权。以下情形之一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因身体受伤获得的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或共同所有,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负债,第三方知晓该约定时,以夫或妻一方财产清偿。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复婚的财产仍属于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后又复婚的,婚前财产仍然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每一段婚姻关系的存续前,通常都是个人财产。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财产,都拥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以下情形之一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结语 离婚后复婚的财产仍属于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后又复婚的,婚前财产仍然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财产,都拥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于约定不明确或没有约定的情况,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具有约束力,若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由其自己负责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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