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可以交流或者辞职,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