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学法减分周期为1年,即当前记分同期的时间(12个月);目前,通过交管12123学法减分,每次考试通过可以减1分,一年只能通过考试,学法减免六分,不能通过提前学习来积攒分数,只能消除被扣的分数6分上限。 以下情况无法申请减分业务 1.在本记分周期内或者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参加满分教育记录的; 2.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3.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4.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的; 5.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时,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记录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依照要求,学法减分一个记分周期数最多能减免六分。机动车驾驶人解决完交通违章后,根据接纳道路交通安全文化教育,合乎减免计分标准得话,就可以在目前积累计分分值中减免。 学法减分的方式和分值 1、参与网络学习(3日内积累学满30分钟)并经过考_,每一次可减免1分; 2、参与当场学习培训(每次不能低于1小时)并经过测试的,一次可减免2分; 3、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慈善活动的(每次不少于1小时),一次可减免1分。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