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根据规定刑法83条是什么罪?
释义
    一、根据规定刑法83条是什么罪?
    1、《刑法》83条不是对刑事罪名的罪名,而是对假释考验期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八十三条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2、可以假释的条件为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事处罚为无期徒刑、刑罚已经执行超过了十三年等。
    (1)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2)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3)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二、假释期间可以离开居住地吗?
    1、假释期间一般不可以离开居住地。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2、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3、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三、减刑和假释的区别有哪些?
    减刑和假释的区别包括对象不同、次数不同、内容不同等。
    1、对象不同
    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数不同
    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3、内容不同
    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应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
    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则撤销假释,按《刑法》第69条规定的原则进行数罪并罚;减刑后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响已经作出的减刑裁定。
    被法院认定为犯了诈骗罪,且被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若是想要被减刑,首先需要满足《刑法》之中规定的减刑条件。任何不满足减刑条件的,都不得减刑,具体是否满足减刑的条件,需要法院审理后确定。法院收到刑罚执行机关提交的减刑建议书后,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想要被假释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对于满足条件的情形,需要由刑罚执行机关,向法院提出假释的申请,当然并非只要提出申请就一定可以被假释。如果对刑法83条是什么罪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1: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