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电梯维修费用谁来承担 |
释义 | 一、小区电梯维修费用谁来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也就是说:“业主既然已交了公共维修基金,当公共设施需要维修时,只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就应该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一般是由物业公司承担,电梯的维护保养是由电梯公司或委托的维保单位进行。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若无专项维修资金,小区电梯维修费用应该由每个业主按比例支付;物业公司利用小区内业主共有场地、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做广告)的,所得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对该部分收益的支出予以公开。 电梯属于公共设施,归全体业主共有。通常来讲,小区电梯大修或更换,物业公司是不需要承担费用的,他们也是承担不起的。电梯坏了本身就是业主的责任,物业公司毕竟只是业主聘请的,如果有些业主自己都不重视不承担责任,物业公司就更不需要承担责任。 目前对特种设备监管有十余部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但却没有专门的电梯安全监管行政法规,对电梯责任主体、维修经费、发展规划、采购配置、报废更新等环节,缺乏明确和统一的规定。“尤其是‘电梯使用单位’法律主体不明确,致使电梯安全监管维护面临困境。”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二、小区电梯坏了物业不修怎样处理 小区电梯坏了物业不修可以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或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投诉。具体规定是: 1、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择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物业服务合同; 2、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物业管理房屋、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 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4、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损害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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