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证丢失不能过户,相关规定如下: 1、房产证丢失是不能过户的; 2、没有房产证是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遇到房产证丢掉的状况,可先到房管局产权科进行房产证挂失,然后登报声明,半年往后,房产证就主动作废,可再收取新房产证。 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如下: 1、双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持房地产有效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买卖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且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有关部门对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产核实、现场评估; 4、房地产买卖当事人缴纳一定的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证明单。 房产过户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卖方要配合买方进行产权调查。包括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 2、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详细签订房价,付款方式,交房时间和定金多少;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中介公司为买家到相关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贷款申请时间比较严格,时间多数为半个月,每个地区不一样。最后待银行审批后,获得同意发放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