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与他人签订小客车指标租赁和买卖协议的行为已违反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法官表示,这样的合同应属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如果要用别人的车牌,就必须把车也登记到车牌主人的名下。当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车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车牌租赁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车牌租赁合同受法律保护。但是需要注意,合同的内容要合法。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果没有进行登记备案,那么合同将无效或者不能对抗第三人。 如果是公民个人之间签定:双方签字即可、不用盖章:双方签字后合同即生效。只有在公司法人人之间签定合同时才要求加盖法人章合同才会生效。 二、机动车牌照可以过户给别人吗 机动车牌照不可以过户给别人,车牌属于国家共有财产,它并不属于任何个人或者集体,车主对车牌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拥有权,因此并不能随车过户。但是找法网提醒,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