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认定流程:(1)申请:申请人可向全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人力社保基层服务平台提出申请或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创服务大厅网上申报。(2)受理、审核、认定:收到派件后,社区、街道、区分别完成受理、审核、认定工作。(3)公示:系统自动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位置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就业创业服务大厅”的公示公告栏。(4)办结送达:系统自动发送短信告知结果。申请资料:(1)社会保障卡或者身份证原件;(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原件;(点击阅读原文即可下载)(3)常住地证明材料原件(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4)低保、低保边缘户成员证明材料(低保、低保边缘户成员需提供;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5)残疾人证明材料(残疾人需提供;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6)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零就业家庭、低保或低保边缘户成员中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7)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材料(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且与家庭成员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 第一条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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