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赡养老人需年满60岁,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赡养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含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一、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项目赡养老人适用哪些范围 工资达到一定的标准是要向国家缴纳税款的,这是国家税务局的规定,到纳税人如果有老人赡养支出的话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来扣除个人所得税的,被赡养人是指年满六十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六十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有退休金的父母能抵个税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所以就算退休的父母有退休金,也是可以抵扣个税的,只要他们年满60岁就可以了。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就要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赡养老人的个税专项扣除;如果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就要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当然也可以由老人进行指定分摊。 三、儿子不赡养老人,法律上怎么定罪?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被赡养人就是子女需要履行赡养义务的对象,即父母、祖父母等老年人。 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