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公司可以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对外开展业务并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超越授权范围签订合同的,经过总公司追认后生效;构成表见代理,即使超越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仍由总公司承担。 一、分公司可不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分公司有权对外签订合同。虽然分公司并不具有独立的财产,但是在法律上,经过工商登记的分公司拥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独立的对外签订合同,但是在承担责任的时候,不以分公司财产独立承担责任,总公司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分公司负责人是法定代表人吗 分公司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分公司并不具有法人的资格,只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其对外产生的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分公司负责人如果在非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那么也将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工程项目部签订合同的 工程项目部签订合同的效力分为两种情形:1、合同已经履行或者事后取得承包人的追认,合同有效;2、合同尚未履行,承包人也不予以追认,则应当分两种情况认定:(1)相对人有理由相信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是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的,则项目经理部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2)相对人并没有理由相信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是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的,项目经理部的行为构成越权代理,合同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