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中的宝宝是否具有继承权 |
释义 | 一、孕中的宝宝是否具有继承权 1、未出生的胎儿可以继承财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条件有哪些 1、继承人须为继承开始时的生存之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止于死亡。因此,已死亡或未出生的人无继承资格。但是,现代各国法律都规定对未出世的胎儿有保留继承份额的规定,我国《民法典》也对这个问题加以规定。法律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胎儿的合法权益。 2、继承人须为未丧失继承权者。 虽然继承人有继承能力,又位居继承顺序,但并不意味着继承人就可以享有继承权 ,如果继承人有《民法典》所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时,继承人则丧失其继承人的地位。 3、继承人须为位居继承顺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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