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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票认证后如何取消认证?
释义
    发票作废后需注意税务发票专项检查的要求,建议购销双方协调处理。可以选择认证方做进项税转出或销售方次月开红字发票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需要增减其他联次。
    法律分析
    原则上已经认证的发票不允许对方作废。但是实际上有时候在沟通不畅的时候,会出现一方认证一方作废重开的情形。处理办法是,认证方做进项税转出即可。但是发票不能退给对方,对方作废之后没有作废发票在手边,对于税务的发票专项检查需要出具说明。因此这需要购销双方功能协调。
    当然还可以让销售方次月开红字发票的方式处理。这种方式非常规范,但是稍稍有点麻烦而已。不过稳妥起见,我建议采用次月红字发票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拓展延伸
    发票认证后能否申请作废退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票一旦认证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作废的。因为发票的认证是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一旦认证完成,发票就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如果发票存在重大错误或特殊情况,例如发票内容错误、与实际交易不符等,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进行作废退款。但是,这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解释,并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批才能实现。因此,发票认证后申请作废退款是有条件和限制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税法规定和税务机关的具体要求来决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税务律师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获取准确的解答和指导。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发票一经认证后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作废的。然而,在沟通不畅的情况下,有时会出现一方认证一方作废重开的情况。处理办法是认证方做进项税转出,但发票不能退还给对方,对于税务的发票专项检查需要提供说明。为了稳妥起见,建议采用次月红字发票的方式处理,虽然稍微麻烦一些,但更规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票一经认证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作废的,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进行作废退款,具体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和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批。建议咨询专业税务律师或当地税务机关以获取准确的解答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一节 税务登记 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 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二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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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23:5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