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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外商标抢注判定标准是什么
释义
    国外商标抢注的判定标准如下:
    1、他人商标在该商标申请日之前已经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
    2、该商标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3、该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服务与他人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服务原则上相同或者类似;等等。
    一、如何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认定方法如下: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二、哪些情形是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的情形如下: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三、驰名商标的禁止行为有哪些?
    禁止不当注册、禁止不当使用、禁止作为商号使用。关于对驰名商标的禁止行为,《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对驰名商标的扩展保护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禁止不当注册。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商标局可以驳回其注册申请。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2.禁止不当使用。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3.禁止作为商号使用。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予以撤销。我国修正后的商标法第十三条中将驰名商标的保护扩展至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正式以立法形式确立了对驰名商标的扩张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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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1:5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