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登记应该在哪里进行? |
释义 | 应当去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男女双方有结婚或离婚需求的,需要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材料: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户口簿的,可以出具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的户籍证明。 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哪里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要去哪里办理离婚证 办理离婚证,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一般是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能够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共同到其中一方的户籍地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民政局审核手续后,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一定要去婚姻登记的所在地吗 不是,到男女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涉外婚姻到哪里办理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处在哪里 婚姻登记处是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 该内容由 李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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