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孩子可以在本学区上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适当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以太原市为例,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太原市小学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入学。适龄儿童接受小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或变相采取考试、考核、测试等方式选拔新生,不得以各种竞赛成绩、各类考级证书、表彰获奖项目等作为小学入学的条件或依据。(二)“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入学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具有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明)一致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为:1、当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学区小学入学;2、当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3、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未能在学区小学入学的,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入学。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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