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法几年未发现违法行为就无效 |
释义 | 行政处罚法规定,一般在二年内未发现违法行为就无效,即违法行为自发生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年,而行政机关未发现的,不能再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但危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五年内未被发现才会无效。 一、超过行政处罚期限怎么办 超过超过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处罚期限的,对于该违法行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行政处罚决定多少时间出 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二年内作出,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三、什么情况下不予行政处罚?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具体如下: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 (4)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未被发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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