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推定职务犯罪的主观故意会对证据的收集和处理产生影响。如果主观故意存在,将对证据的收集产生限制,因为作为证据的某些事实可能会被掩盖或隐瞒。但是,主观故意并不影响证据的处理,因为这涉及到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法律依据需要在下文中列出。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主观故意的,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提供证据或者说明问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职务犯罪是指利用担任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以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名,实施的犯罪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申辩,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但不足以认定罪名或者量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被告人的供述,应当是真实的,如有不真实的部分,法院应当据此予以纠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审判长应当通知当事人,如认为有必要,可以指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当事人对指定的鉴定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指定后三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说明理由。” 6.《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六条规定:“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证明力由人民法院根据审查和鉴定确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五条规定:“各种证据的价值,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的类型、数量、质量、关联性等因素综合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