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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精神损失费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释义
    交通事故一级伤残的精神损失费应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计算,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居民收入标准计算,计算期限为二十年,但随年龄增长而递减。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要多少精神损失费,其具体数目应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拓展延伸
    精神损失费的计算方式有哪些?
    精神损失费的计算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客观标准计算法:根据法律规定的具体标准和指导意见,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按照一定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2.类比计算法:参考类似案例中已经确定的精神损失费数额,将其作为参考依据进行计算。3.协商一致计算法: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根据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确定精神损失费的数额。4.法院裁量计算法:在缺乏具体计算标准的情况下,法院根据案件的性质、影响程度、被侵权人的主观感受等因素进行裁量计算。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计算方式可能会因国家、地区和具体案件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应遵循适用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交通事故一级伤残的精神损失费应根据受害人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进行计算。具体数目可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对于年龄超过六十周岁的受害人,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计算;对于年龄超过七十五周岁的受害人,按五年计算。精神损失费的计算方式可采用客观标准计算法、类比计算法、协商一致计算法或法院裁量计算法。具体计算方式应依据适用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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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6:4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