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赡养协议可以解除么 |
释义 | 赡养协议可以解除。赡养协议解除的情形如下: 1、遗赠人擅自处分了赠与物,致遗赠扶养协议不能履行; 2、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 3、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 一、遗赠扶养协议更改抚养人的条件是什么 1、双方协商同意,致协议解除。 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 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二、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应注意哪些 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应注意如下:应注意以下几点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被扶养人可以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内容应明确说明遗赠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扶养人承担公民生死葬义务,享有遗赠权;公民应当向扶养人赠送个人合法财产。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遗赠权,支付的支持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解除的,应当偿还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支付的支持费用。遗赠内容应当说明遗赠财产的名称、数量和地点,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支持内容应说明支持的具体内容、方法和期限。 三、受赠人不履行义务,赠与人可以要求返还赠与财产吗 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与自然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导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当偿还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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